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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憲法】如果釋字603都不容許蒐集指紋、建立資料庫了,那有可能容許建置生物識別性資料庫(例如:虹膜資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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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憲法】如果釋字603都不容許蒐集指紋、建立資料庫了,那有可能容許建置生物識別性資料庫(例如:虹膜資料庫)嗎?

最近有立委提案修戶籍法,說國民應該要提供國家生物識別資料,理由是:「這樣我們政府比較方便啦,例如你變老變胖或被毀容,都不用強制換發身分證,你找別人幫你申請身分證也比較方便啦~」。

複習一下,大法官在釋字603號解釋裡面針對當時戶籍法第8條第2項要求,人民換發身分證必須強制按捺「指紋」(也是個永久不變的生物特徵),理由是「防止犯罪、幫失智老人或無名屍找到回家的路」。
不過,當時立法院的民進黨團(參考附圖,當時提案委員是賴清德)覺得當時的法令為違憲(強制按捺指紋建立資料庫,違反比例原則、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等理由),因此聲請大法官解釋,並要求作成急速處分加以凍結。

所幸,大法官在釋字603宣告戶籍法強制人民按捺指紋的規定違憲,理由是認為,就算是為了「防止犯罪、幫失智老人或無名屍找到回家的路」這些理由,都沒有必要讓全民的指紋隱私權全部賠下去。而且按捺指紋跟防止犯罪沒有必然關連性跟效率,現在的犯罪型態,你有指紋資料庫也沒有用(笨賊才會留下指紋啊);你怕失智老人走丟或還是怕自己變成無名屍,可以用「自願按捺」,不需要用到「強制」...

這次立法院捲土重來,要提案修戶籍法,要來建立比指紋資料庫更可怕的「生物特徵資料庫」,而目前提案的立法目的,只是為了「政府方便」、「換發身分證可以找別人代理申請」...這個公益,也太隨便了,一點都不重大,也不急迫,也不必要,而且後面那個公益,反而會帶來危險,難道立委諸公不知道,詐騙集團就可能用這種方法取得大量的身分證嗎?

而且,弔詭的是,提案委員都是民進黨,甚至部分委員還是當初603號解釋的聲請人(請自行比對,也請這些委員的助理們,跟委員提醒一下,自己以前有針對戶籍法8條2項聲請過釋憲),另外,當時的「賴清德」、「蔡英文」委員也覺得強制按捺指紋違憲,現在都已經是黨主席、總統、行政院長...(不知道他們心中最軟的一塊是什麼?)

以上題目,非常有趣,值得大家注意(我是說603相關議題,不是指立委變色龍很有趣...)

提案網址:
https://goo.gl/R8uT7T

釋字603全文、意見書、釋憲聲請書
https://goo.gl/5T1ffW

PS:感謝臉友提醒,當時盧天麟跟這次趙天麟不同人,我ㄧ時眼花,若造成誤會,特此致歉。

PS:管碧玲撤案囉
https://goo.gl/4B77gW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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